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现在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1-08-25 10: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证据对于一个诉讼起着至关的作用。证据往往会影响着一个审判结果。为了防止有人处于不法目的破坏证物或者串供等,影响着司法工作的良性运行。那么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现在是否有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现在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民事诉讼证据属性

  不同诉讼阶段,证据的内涵不同。在起诉阶段,只要与案件事实有表面联系的材料都可能被认为是证据。而随着诉讼的深入,原来被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可能会被逐步剔除,原来并不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又在不断加入。因此,诉讼证据只有根据裁判的需要认识它、理解它,才具有法律意义。

  裁判证据是指最终能够被法官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一般而言,法官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件,也就是裁判证据的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其为虚假,便可认定其真实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它是由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证据的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三、民事诉讼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63条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八种。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现在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民事诉讼证据包括视听资料、书面证据等种类的证据。民事诉讼的法律也会因为现实生活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改变。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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