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家庭条件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也不管是因为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还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导致的,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的,就能提出低保申请。
低保的家庭条件的标准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具体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法律规定,低保按规定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一、二、三类是根据家庭人数、困难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来判定的。第一类的标准是“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第二类是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第三类困难程度最低,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
低保是根据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决定的,各地都不一样,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低保户,都是由各个城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的低保线。一般一到两年都会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