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如果当事人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合同经过修改的,双方要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合同为多页打印的,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是合同当事人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二是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三是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4.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会让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找法网提醒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会让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由于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