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刑事国家赔偿程序主要包括了提出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审查核实、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申请刑事国家赔偿的材料包括赔偿申请书、受害者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材料。
申请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
1.提起。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申请刑事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4.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国家赔偿的条件如下: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