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属于执行法院管辖等。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2.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明以下几点:
1.当事人情况
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
(1)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
(2)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