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更新时间:2020-04-10 18: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的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那么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遇到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而产生争议的情况怎么处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1、行政诉讼管辖的确定,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有利于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办案;

  2、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

  3、保障了各人民法院承担审理行政案件的合理性与可能性,同时兼顾了各级人民法院分担的工作量的适当与均衡。

  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二、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的情况有哪些

  1、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

  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三、遇到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而产生争议的情况怎么处理

  1、原告选择。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诉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即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行政机关同时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原告可以选择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通过一个诉讼程序审查若干个具体行政行为。

  4、协商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的内容,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在行政诉讼中,案件程序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等。一审程序包含起诉、受理、审理、裁判;二审则是对未生效判决的审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错误判决;执行程序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关于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根据案情定。一审行政案件通常由基层法院管辖。若涉及国务院部门等,则由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依法确定。操作包括:1. 确定最初行政行为地法院;2. 不动产案件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3. 原告选择有管辖权法院起诉。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诉讼程序
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有几种,有哪些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的判决有以下类型: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具体判决情形如下: 1、当行
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均可以就该诉讼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
行政诉讼的管辖原则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包括: 1. 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2. 有利于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和执行案件。 3. 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行政诉讼,有哪些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
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1、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行政处罚; (2)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不服的行政许可
在我国有打行政诉讼的律师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联系可以从形式上判断,双方都是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纠纷双方所认定的事实进行裁判。同样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
环境处罚行政诉讼管辖范围有哪些?
1.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