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有,案件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
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警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会按照流程进行申请抓捕,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的判刑时间,大概要4个月到15个半月。
找法网提醒您,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以上为一审程序,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