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的确立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可以参照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等。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找法网提醒您,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补办结婚登记就是结婚登记,大致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夫妻关系的内容有: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