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口头审理专利无效宣告。因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需要,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吗,没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与他人的专利冲突等。
可以口头审理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材料: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相应委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