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
找法网提醒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确定: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