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

更新时间:2020-07-06 17: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人们也越来越多的了解到了诉讼的好处,但是不少人对于诉讼费用什么时候缴纳并不是很了解。那么民事诉讼费用由谁缴纳?民事诉讼费用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缴纳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民事诉讼费用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

  二、民事诉讼费用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

  1、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2、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3、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后诉讼费怎么算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费用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的内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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