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是很重要的一个权利,如果在财产继承的过程中丧失相关的财产继承权,那么就往往不能够获得财产的继承,那么什么叫丧失财产继承权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叫丧失财产继承权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我国目前财产继承不需要交继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征收范围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继承财产征税分为两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税收问题。《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只按财产评估价的0.05%税率缴纳印花税。实际上受领权利证照的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2、非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税收问题。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需征收约3%左右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2、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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