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仲裁是的意思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仲裁的种类包括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的裁决等。
行政仲裁的意思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行政仲裁的种类包括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找法网提醒您,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及行政管理赔偿争议的裁决。权属纠纷的裁决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对特定的财产的使用权和归属权产生争议做出的行政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是在发生侵权纠纷时,由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机关做出的裁决。
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