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时生活中很常见的,债务人不还或者还不起更是债务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借钱一定要谨慎。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则上:代位权之诉的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例外: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原债之诉后,又向同一个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之债,受理原债之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代位权之诉。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具体是:
(一)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二)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的的内容,债权人代位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要注意区分诉讼管辖与协议管辖、协议仲裁之间的协调问题。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若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