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在职场当中真实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那么就要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这些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惩罚,那么恶意欠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恶意欠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需要收集的材料有以下:
1、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加盖公司公章的入职表,工作岗位的门禁卡、考勤记录等。
2、证明应当支付薪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或工资调整。
3、证明目前应当支付工资而未支付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下恶意欠薪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1、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下列情形之一的: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
(4)以其他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2、造成数额较大行为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行为,比如在指定的期限内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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