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企业而言,由于我国储户数量的庞大,对此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拥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银行更应当妥善保管这些个人信息。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银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银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防止客户征信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征信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客户征信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2章 客户征信信息归档
第3条 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征信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第4条 客户征信信息专员负责企业所有客户征信信息、客户征信信息报表的发送、收集、汇总、整理。
第5条 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第6条 客户档案按风险控制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第7条 客户征信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软件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3章 客户征信信息报告
第8条 客户征信信息专员对客户征信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征信信息报告。
第9条 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征信信息专员提供有关客户征信信息资料及定期统计报告的,须经风险控制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0条 客户征信信息报告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风险控制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11条 客户征信信息专员编制的各种客户征信信息资料报告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第12条 为确保客户征信信息报告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征信信息主管、风险控制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告进行认真审查。
第4章 客户档案的检查
第13条 每半年对客户征信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14条 发现客户征信档案字迹变*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第15条 定期检查客户征信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5章 客户征信信息的使用
第16条 建立客户征信信息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征信信息档案。
第17条 查阅客户征信信息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申请查阅者提交查阅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2、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由风险控制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予以批准。
第18条 客户征信信息资料安全的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户征信资料和将客户征信资料据为己有。
2、借阅者提交借阅申请,内容与查阅申请相似。
3、借阅申请由借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风险控制部门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第6章 客户征信信息的保密
第19条 风险控制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征信信息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自觉遵守客户征信信息保密制度。
第20条 凡属[机密"、[绝密"的*,登记造册时,必须在检索工具备注栏写上[机密"、[绝密"字样,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
第21条 各类重要的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客户征信信息主管或风险控制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2条 企业相关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时,应事先获得客户征信信息主管和风险控制部经理的批准。
第23条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客户征信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作废纸出售。
第24条 客户征信信息管理遵循[三不准"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户征信信息。
2、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客户征信信息。
3、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户征信信息。
第25条 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征信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客户征信信息主管及风险控制部经理。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6条 本制度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7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银行比任何企业都更有责任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一旦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那么对公民的影响是很大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银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