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怎么设立

更新时间:2021-05-19 09: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不需要进行登记,但是进行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地役权怎么设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地役权怎么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怎么设立

  二、地役权的变动

  1、当事人可以通过地役权合同取得并变动地役权

  2、地役权通常因下列原因消灭:

  第一,供役地权利人依法行使解除权。

  第二,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

  第三,发生约定的事由。

  第四,地役权人抛弃权利。

  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

  权利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义务

  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另外,地役权人对于上述设施,在不妨碍其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地役权怎么设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请问:王某地役权何时设立?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什么条款?要怎么写地役权合同?
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地役权怎么写协议?求最新的地役权协议范本!
您好,应该针对您具体情况写协议
签订地役权合同,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地役权吗?
你好,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地役权可以善意取得吗?地役权能不能善意取得?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
地役权怎么写协议?求最新的地役权协议范本!
立协议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XX(以下简称乙方) 现为X市X区X街道X号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
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与相邻权有什么区别?
地役权和相邻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
自己在农村承包地修建的道路能否阻止他人通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邻居对别人的通行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应允许共同该公共道路,擅自截断道路不让使用,违反法律规定。可依法提起诉讼
一边享受过了拆迁还能享受么?
针对享受过拆迁补偿后是否还能再次享受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拆迁政策以及咨询专业律师等。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个人实际情况、法律规定
危房重建补偿问题?
危房重建补偿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选择。一次性支付指的是在达成协议后,政府或相关部门将补偿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分期支付则是将补偿款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