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根据当事人间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应按照上述法条的第(三)项确定合同履行地。
1.履行主体
履行主体是指履行合同债务和接受履行的人。债权人、债务人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第三人也可以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履行或者替代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2.履行标的
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应当给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物、支付货币、提供劳务等
3.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
4.履行期限
指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时期,在履行期限确定以后,债务人在履行期尚未到来之前不必要作出履行,债权人也不得要求债务人作出履行。
5.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信履行原则;
3.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原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根据当事人间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