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具有临时性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车辆租赁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 地址: 邮码:
法定代表人: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4、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6、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车辆租赁合同期限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车辆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类型,车辆租赁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