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由法条可知,对于提前续交租金几个月,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确定的,一般来说都是一个月或三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租金,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由此可见,关于门面房出租的租金需要提前续交几个月,法律没有确定的时间,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就该问题达成一致后确定的,多数为一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门面租金续交提前多久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