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1-08-30 15:06: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可知,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主要有推定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以下六种: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1、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

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四)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五)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六)登记形式

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二、合同的订立遵循哪些原则

1、书面合同原则

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依照规定。

除以上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外,当事人可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标准文本原则

所有合同都应当根据公司统一制订的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编制,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3、事前签订原则

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并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须事先签订合同。

三、分公司有无订立合同的资格

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哪些”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包括
你好 ,合同订立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合作意向制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需要谨慎,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订立包括订立权中的
第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第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第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第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订立合同时要遵循那些原则,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诚实信用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遗嘱形式有几种?订立遗嘱请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订立?遗嘱订立的形式分别有哪几种?
你好,遗嘱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录音等形式来订立,具体如下: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
电子合同的订立条件有哪些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
是订立劳动合同还是订立劳动合同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订立多个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
合同如何书写金额,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金额写错应及时更正。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更正原因、内容,并注明与主合同矛盾时以何为准。若金额错误严重,可考虑重新签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如何构建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构建有效合同需:1. 确认合同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 明确合同内容,确保真实合法;3. 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4. 需办理批准手续的,及时办理。
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怎么算
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可协商确定。操作时需注意:1. 明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2. 约定费用调整机制;3. 费用支付与合同履行的关联;4. 纠纷解决方式。确保合同条款
产品供货合同怎么写
供货合同需明确各项条款。具体应写明双方信息,明确货物质量、数量、单价等,并规定支付方式、期限。此外,可加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确保合同完整有效。
晋中宾馆转租合同找律师怎样收费
法律分析:转租费多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水平、房屋面积等因素综合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张家港律师代理租赁合同要多少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提起诉讼的一般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分段收费。因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费的数额参照人民法院财产案件诉讼费计算标
白云区的27标的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一般是根据争议的标的额的百分比收费
固原民间借贷合同律师费用怎么算
民间借贷的律师费,应当按照政府的指导价进行计算。当事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请律师的,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应当根据政府的指导价确定律师费,并且在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