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施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同主体审查。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注意审查彼此的资质。
第二,工程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第三,建设工期。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
第四,工程质量。
第五,工程造价。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注意工程造价及合同造价的事项约定。
第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承包人应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资料的时间。
第七,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第八,工程进度款的拨款和结算。通常是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
第九,竣工验收。应以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第十一,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建筑施工合同需要,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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