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可以解散公司,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解散:
1、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散事由,并且现在已经出现;
3、合伙企业中的全体合伙人决定要解散;
4、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现在已经无法实现的;
6、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关于合伙企业是否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解散,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关于公司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解散,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诉讼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如果发生了特定的情形,如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中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解散的决定等事项时,合伙人可以解散公司。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伙人可以解散公司吗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来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