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的关于买卖合同怎么审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买卖合同审查是通过主体,标的物、技术标准等等。进行对双方协商好的一种买卖合同。都是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的。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