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专有技术是保密技术,如引进方不承担保密义务,输出方一般不肯轻易转让。保密条款的作用在于防止专有技术不受限制地扩散,致使其完全丧失作为独占财产的价值。保密条款主要规定保密对象、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及泄密责任。保密对象应是许可方提供的确属不为公众所知的那部分专有技术。要防止把一般技术资料也包括进保密范围。关于保密的地区范围,引进方应通盘考虑,酌情确定。如规定保密对象包括继续提供的改进技术在内,则应相应地规定许可方也须承担对反馈技术(见许可合同)的保密义务。保密期一般与合同有效期相一致。如规定合同终止后仍应保密是不合理的。
主要是对专有技术的实施所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性能、质量、数量等)的保证。由于专有技术的内容不公开,没有这种保证就无法对其经济价值作出确当的评价,也就难以确定许可报酬。一般地说,保证的范围越大,索取的费用也越高。从技术引进方来说,要求对方作出的保证应限于真正必要的范围之内。
此外,合同还包括专有技术的传授问题,许可合同期限与其中某些条款的期限的关系问题,以及合同期满后被许可方的义务问题等等,都反映了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
1、进攻型模式;
2、防御型模式;
3、开放型模式;
4、合作共享型模式;
5、专业性技术许可模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技术许可人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技术许可人如果将自己签订合同内的技术项目,告知他人损害被许可人的和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