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已于×年×月×日按照××××(债务依据)将应付给你的××
××(债务标的及数量、金额)提存我处,请你于×年×月×日之前,持本通知书、
身份证明(包括身证份、委托代领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其他所需材
料应一一列明),到我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外
×年×月×日
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自身性质而产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债权人负责对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赔。
标的物的孳息,指由标的物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比如金钱所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作为标的物的所有者,债权人应当支付提存费用,不支付提存费的,提存人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存通知书的样本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详细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提存通知书应该怎样写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