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以上的内容是与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如果合同诈骗的金额超过了两万元的情况下就可以立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就可以进行立案追诉了,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