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

更新时间:2022-05-08 12:41: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长期不使用也是会消失的,那么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

  一、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提存仅是消灭债务的措施,在双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才能终止。有时,债务人虽然将标的物提存,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但与其互付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并未履行对待给付的义务。为避免先行履行可能发生的风险,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可以对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的行为附条件,即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的,提存部门应当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

  比如,甲乙二公司订立了购买电视机的合同,甲公司负有交付电视机的义务,乙公司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债务履行期届满,乙公司迟延受领,也未支付货款,甲公司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为保证收回货款,甲公司提存时声明,只有乙公司支付了电视机价款或者提供了付款担保后,才能允许乙公司领取电视机。如果在乙公司没有支付价款也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提存部门将提存物交付给了乙公司,一旦乙公司领取提存物后不能支付甲公司的价款,提存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提存人提存时,应当向提存部门明确告知提存受领人所承担的对待给付义务的内容,以及对所提供的担保的要求,比如是人的保证,还是抵押或者质押担保。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便于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前进行审查,另一方面,也是判定提存部门责任的根据。

  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五年,扣除提存费用归国家所有,提存物的受领人不能再对提存物主张权利。

  二、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提存仅是消灭债务的措施,在双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才能终止。有时,债务人虽然将标的物提存,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但与其互负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并未履行对待给付的义务。为避免先行履行可能发生的风险,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可以对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的行为附条件,即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的,提存部门应当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比如,甲乙二公司订立了购买电视机的合同,甲公司负有交付电视机的义务,乙公司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债务履行期届满,乙公司迟延受领,也未支付货款,甲公司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为保证收回货款,甲公司提存时声明,只有乙公司支付了电视机价款或者提供了付款担保后,才能允许乙公司领取电视机。如果在乙公司没有支付价款也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提存部门将提存物交付给了乙公司,一旦乙公司领取提存物后不能支付甲公司的价款,提存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提存人提存时,应当向提存部门明确告知提存受领人所承担的对待给付义务的内容,以及对所提供的担保的要求,比如是人的保证,还是抵押或者质押担保。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便于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前进行审查,另一方面,也是判定提存部门责任的根据。

  关于哪个部门为提存部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外国,一般都有专门的提存所,附属于法院。此外法院指定的银行、信托局、商会、仓库营业人也可以办理提存事务。我国1981年颁布,1993年修改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以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可以认为银行能够作为金钱债务的提存部门。

  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本条规定了领取提存物的时效期间,即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时效期间是除斥期间,权利因时间的经过不复存在。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5年,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不能再对提存物主张权利。

  三、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吗,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不能长期进行。法律后果: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的相关知识,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债权人可以几年内领取提存物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
债务人失踪或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提出提前履行债务
债权人有权利提存标的物吗
如果具备下列情形,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或者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丧失民
债权人提存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从判决之日起算还是从送达之日起算?
  诉讼离婚如果是当庭宣判的情况,法院会在十天内下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借条会成为出庭证据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借条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之一,但并不是有借条就一定能够胜诉的,还需要有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且当事人提供给法院的证据需哟啊是完整的证据
我想了解一下,单方允诺有哪些特征
单方允诺的意思是一方单方面向对方作出某种许诺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具体包括: 1、要约,即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企业与债权人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法律依
算错账还能拿回来吗?
你好,建议诉讼解决
咨询一下,现在到了执行阶段,对方没有钱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