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具体确定。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二)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
要约人的要约生效之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消失称为要约的撤销,要约必须表达特定人的意思,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是订立合同的前提,要约需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才成立,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的承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普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即为要约。《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有: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如果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的,则不属于要约邀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要约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要约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