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约定仲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明确仲裁事项及仲裁委员会,一般国际贸易会选择,国内买卖选择地方仲裁委员会,如中山的常选择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
二是不能有类似“诉讼或仲裁解决”的约定,该类约定无效,纠纷最后只能经由法院解决。
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