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住房是否赠与子女个人所有,还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没有赠与合同注明是赠与子女的个人住房,那么子女在已婚身份前提接受赠与,这房子就是子女和配偶婚后取得共有住房。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父母和子女有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的责任义务,一旦子女违约,父母是可以主张收回赠与的住房。以此可以保障父母的权益。
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不能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这里提到的“房子”都是登记在一方的父母的名下,那么应该属于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出资的,那么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