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法律保护多少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受法律保护。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有: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2.借款用途的风险
3.损失利息的风险
4.担保风险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