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合同。因为挂靠合同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挂靠方订立合同,也不是合同相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挂靠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特点:
1.挂靠人或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其施工能力以及责任承担能力不足;
2.被挂靠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3.挂靠方向被挂靠企业交付一定的费用。
4.挂靠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建设工程中存在挂靠的情形下,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人直接拿着被挂靠人的印章、证书、图章等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即被挂靠企业只是名义上的合同主体,挂靠人才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背后享有者与承担者。找法网提醒您,就挂靠人与发包人的关系而言,因为挂靠人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也并未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与发包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