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定金退了合同还是有效的,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相对方单方退还定金并不等于取消了合同,相对方的行为只是表达了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该行为是违约的。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适用定金罚则。《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找法网提醒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