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法律规定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找法网提醒您,对于房屋赠与来说,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生效是房屋赠与的一般情形;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使用的,赠与合同也是生效的。
房屋赠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