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如下: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合同免责条款需要注意的有: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
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如下: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别免除责任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同。
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一方拟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从理论上讲,区分限责条款与免责条款有一定的意义。
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不允许以默示方式规定,也不得以推定的方式确认其存在。找法网提醒您,以格式合同方式订入的免责条款,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责任状态,而且其订入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具体谈判协商而成立,基于民事领域的公平和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更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