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的债权人是没有撤销权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是在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时,才可以行使,而放弃继承遗产,并不是债务人当然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因此此时,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找法网提醒您,撤销事由一般为债务人存在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继承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可按中止时效处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