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房产的赠与可以撤销,夫妻对子女的房产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可以撤销。夫妻双方私下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赠与合同生效,但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双方还是可以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不能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找法网提醒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程序有: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产赠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到限购政策的限制的。每个地方的房屋限购政策都会有所差异,但是普遍情况下,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这就表示,房产赠与不受限购限制。但是,虽然房产赠与并不受的限购政策的限制,但是,取得的住房将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