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名字不符可以起诉。一方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如果是一方故意填写不符的借条名字的,另一方可以以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找法网提醒您,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写借条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等基本内容,则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冒用名人的姓名签名的,是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果是实施诈骗活动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被冒名人来说,在有证据证明自身并不知情的情况,就不用为冒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