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几年失效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期限。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主体不具建筑活动主体资格;
2.违反国家规定程序与国家批准计划;
3.全部工程予以转包;
4.全部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总承包人私自将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分包单位无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一般合同纠纷,一般时效期限是三年。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找法网提醒您,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三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