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有双方及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
3.知识产权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知识产权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找法网提醒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知识产权合同类别包括: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