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者无力偿还的处理如下:
1.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2.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
3.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该方法的前提是,有对他人享有债权)。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欠债无力偿还一般不会影响子女,但父母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子女是有影响的。征信黑名单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并对成年子女的就业、考试等,也有一定的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无论欠款金额多少均可起诉。
1.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关系——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或者侵权行为人享有的财产请求权。
2.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间和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不受时效限制。例如,公民、法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姓名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等不受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