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合同终止后才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还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因为就算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违约方依然可以被要求进行违约金索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终止有下列后果:
1.当事人终止履行合同义务;
2.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同时予以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