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不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指定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又如赠与人指定赠予给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都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却都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因为夫妻之间基于婚姻关系存在着特殊的身份关系产生共同共有是普遍适用原则,所以在特殊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的权利人有必要以确权之诉的方式公示自己的物权,以排除夫妻共有原则的适用。并且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一旦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配偶双方往往很难明确的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财产的权属逐渐被模糊化。综上,夫妻一方在婚内提起房产所有权的确认之诉将起到明确财产状况及性质、为所有权人排除妨碍等法律上的作用。
婚内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平均分割。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内房产确权之诉的必要性的相关知识,根据上面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婚内房产确权之诉的必要性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