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包括除了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中已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找法网提醒您,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约定共有财产的范围。
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方法是:
1.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2.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3.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公证:
1.准备好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