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的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但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若仅一方同意改姓,去公安机关办理更改姓氏,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若该方采取非法手段更改了孩子的姓氏,另一方知情后要求回复孩子姓氏,则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情形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