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暴起诉离婚的孩子归谁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夫妻一方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如下: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找法网提醒您,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家暴起诉离婚可以提供的证据有:
1.证人证言。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