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1.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方向接受方主张权利时,对方予以拒绝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自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同居关系当事人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离婚之后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如果离婚后存在还没有处理的财产,当事人请求重新分割的,那么人民法院需要依法进行重新分割。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采取了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手段的,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