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共同债务处理办法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债务还不起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配偶对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债务人还不起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用其财产进行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