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不需要子女签字。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按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不仅可以立遗嘱把财产指定让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几人来继承,还可以把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除此之外,公证遗嘱一般会让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1、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逾期则无权起诉。20年为最长的期限。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所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2、关于继承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以及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内 ,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从中断时起,以前经过的期间不再计算;如有必要,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订立遗嘱是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的,遗嘱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来处分自己的财产。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继承公证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